xiaojie73oo 发表于 2021-1-8 20:52:39

2018年南通大学度招聘启事

一、学校概况
南通大学始建于1912年,是江苏省人民政府和交通运输部共建的地方综合性大学,首批江苏高水平大学建设培育高校。学校坐落于素有“中国近代第一城”美誉的国家首批沿海开放城市——江苏省南通市。南通地处长江入海口,与上海、苏州隔江对望、高铁相连,已全面融入上海1小时都市通圈。
学校秉承“祈通中西,力求精进”的校训精神和“学必期于用,用必适于地”、“道德优美,学术纯粹”等办学理念,锐意进取,砥砺前行,现已建设成为一所规模结构合理、学科门类齐全、教学质量优秀、办学效益明显的地方综合性大学。在中国管理科学院《2018中国大学评价》中,学校列第130位;ESI中国高校综合排名,学校列第90位。
学校现有4个校区,占地面积3700余亩,设有24个学院,1所附属大型综合三级甲等医院,104个本科专业,办学涵盖文学、理学、工学、医学、艺术学、经济学、法学、教育学、历史学、管理学等10个学科门类,现有全日制在校本科生38000余人、研究生2300余人、留学生750余人。
学校现有基础医学、临床医学两个博士后流动站,基础医学、临床医学、信息与通信工程3个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,22个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,10个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。3个学科进入ESI学科全球排名前1%。学校师资力量雄厚,拥有中国工程院院士、“新世纪百千万人才工程”国家级人选、国家“万人计划”教学名师、国家“千人计划”专家、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获得者、中科院“百人计划”入选者、国家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、奥运会冠军、教育部优秀骨干教师等一批杰出人才。
二、招聘对象及待遇
1. 第一类
对象:(1)诺贝尔奖获得者、中国科学院院士、中国工程院院士、中国社会科学院学部委员、海外著名学术机构院士或相应水平专家,不受年龄限制;(2)“国家特殊人才支持计划”领军人才(科技创新领军人才、哲学社会科学领军人才)、国家“千人计划”专家(长期项目)、“长江学者奖励计划”专家(特聘教授)、“国家杰出青年基金”获得者、国家三大奖(国家自然科学奖、国家科技进步奖、国家技术发明奖)二等奖以上第一完成人、江苏省“333高层次人才培养工程”第一层次培养对象,年龄一般不超过55周岁。
待遇:“一人一议、特事特办”的方式,具体待遇面议。
2. 第二类
对象:主要指国家级教学名师、人社部“百千万人才工程”国家级人选、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首席科学家、国家重点学科或重点实验室带头人、中科院“百人计划”入选者、国家“千人计划”短期项目(短期千人)、国家“千人计划”外国专家、“长江学者奖励计划”专家(讲座教授)等国家级人才项目,国家“千人计划”青年项目、国家“万人计划”青年拔尖人才、国家“青年长江学者”、国家“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”等国家“四青人才”,以及海外著名大学副教授以上等,年龄一般不超过50周岁。
待遇:年薪根据工作任务约定不低于80万元,安家费、购房补贴250万元,科研条件经费500-1000万元。未具有教授职称的,可聘为校聘教授。
3. 第三类
对象:主要指国家级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,国家级优秀教学成果奖第一完成人,省部级政府科技成果、省部级哲学社会科学成果一等奖第一完成人,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,江苏“双创计划”人才项目入选者,江苏特聘教授、江苏省“333高层次人才培养工程”第二层次培养对象、海外著名大学助理教授以上及其他省、直辖市省级人才项目入选者等,年龄一般不超过45周岁。
待遇:年薪根据工作任务约定不低于40万元,安家费、购房补贴140万元,科研条件经费300-500万元。未具有教授职称的,可聘为校聘教授(聘期3年)。
4. 第四类
对象:主要指近几年取得标志性成果的高层次创新人才,原则上应达到我校教授评审的破格条件,年龄一般不超过42周岁,已具有教授职称的,年龄可放宽至50周岁。
待遇:年薪根据协议约定工作任务在25-35万元区间浮动,也可选用结构性工资。安家费、购房补贴100万元,科研条件经费自然科学类60万元,人文社科类30万元。未具有教授职称的,可聘为校聘教授(聘期3年)。
5. 第五类
对象:原则上为综合排名世界前200强高校或学科排名世界前50位高校(研究所)的博士(后),或学校特别需要且业绩特别优秀的博士,年龄一般不超过40周岁,已具有副教授职称的,年龄可放宽至45周岁。
待遇:实行结构性工资。安家费、购房补贴40-50万元,其中紧缺急需专业50万元、其他专业40万元;科研条件经费自然科学类8万元、人文社科类4万元。未具有副教授职称的,可聘为校聘副教授(聘期3年)。
6. 第六类
对象:近3年取得优秀业绩的博士(后),年龄一般不超过40周岁。
待遇:六类人才可根据承诺完成任务情况,申请聘为校聘副教授(聘期3年),实行结构性工资。安家费、购房补贴30-40万元,其中紧缺急需专业博士、海外高水平及双一流大学(学科)博士40万元,其他30万元;科研条件经费4万元、人文社科类2万元。
三、其他优惠政策
1. 欢迎依托南通大学申报国家和江苏省有关人才项目:国家“千人计划”、教育部“长江学者奖励计划”、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、江苏“双创计划”、江苏特聘教授等各级各类人才计划(项目)。
2. 成功申报人才项目可对照以上六类人才条件享受相应待遇。对国家“千人计划”、教育部“长江学者奖励计划”、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、江苏“双创计划”、江苏特聘教授等人才项目的候选人,学校结合学科发展规划与应聘者的学术水平、研究成果及发展潜力,协商确定引进待遇,正式入选后可享受同等待遇。
3. 第一至第四类引进人才在聘期内如取得协议规定以外的相关成果,可作为超出聘期任务部分,按校内相应政策予以奖励。第五、第六类人才取得的成果按照学校制定的业绩分奖励办法予以奖励。
四、联系方式
1.第一至四类人才
联系人:程璐凌利峰范宏宇
联系电话:+86-513-85012806
电子信箱:rck@ntu.edu.cn
2.第五至六类人才
联系人:莫闲徐勇
联系电话:+86-513-85012082
简历投递:http://210.29.65.170:8080/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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